为保护受害少女身份,法庭发出限制令,禁止媒体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被告昨日(20日)在高庭承认3项强奸罪名,另有18项相关罪状在判刑时纳入考量,最终被判处23年监禁。
据亚洲新闻台(CNA)报道,案件发生在2018年至2023年间,当时被告已年过60岁。受害少女首次遭侵犯时仅9岁。她每月会探望被告一至两次,每次到访时,被告便以买东西为由将她带出门,随后开车到多层停车场对她实施性侵。为达到目的,他还会购买少女喜欢的物品引诱她。
少女有时会抗拒,被告便以“满足他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作为条件,少女最终妥协。事后,被告还叮嘱少女不得将事情外传,导致他在长达五年多的时间里持续犯案。
直到2024年,少女在课堂上的一幅画作才揭开真相。当时美术老师要求学生以“挣扎”为主题作画,少女画了一个人体背影及一双手环绕身体的画面。老师询问画作背后的故事后,少女才向老师透露自己长期遭继祖父强奸。
老师随即通知少女母亲,母亲立即带女儿报警。
控方指出,被告处心积虑寻找机会性侵受害者,包括在2020年至2021年间,趁家人外出时将受害者带回家中侵犯。受害少女因此遭受严重心理创伤,至今仍常受事发记忆困扰,无法摆脱阴影,并与家人关系疏离。
每项强奸罪最高可判20年监禁及鞭刑,但由于被告已超过50岁,无法被判处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