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制度推行近两年后,财政部披露,已有超过5万名纳税人主动补报收入,涉及额外应税收入逾40亿令吉,为政府带来超过10亿令吉税款。
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佐汉接受《每日新闻》专访时表示,自电子发票制度于2024年8月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共有5万2540名纳税人通过自愿申报方式,补充申报约40亿7000万令吉应税收入,涉及应缴税额约10亿900万令吉。
他强调,电子发票的目的并非增加企业税务负担或征收新税,而是通过更完整的交易数据,协助内陆税收局提升税务分析能力,进一步加强税务合规。
他说,税收局会利用电子发票资料,比对纳税人与实际交易纪录是否一致。一旦发现消费或交易模式与报税资料存在明显落差,系统将识别相关个案,再由税收局展开进一步查核。
“若发现相关人士未完成税务登记,或怀疑存在未申报收入,税收局会主动联络有关人士,要求作出解释。”
不过,他指出,现阶段的做法并非直接展开执法,而是优先发出通知,让纳税人有机会重新检视报税资料,并在有需要时主动更正申报内容。
配合制度全面落实,政府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凡单笔超过1万令吉的商品销售或服务交易,都必须开立电子发票。届时,买方需向卖方提供身分证号码或税务识别号码(TIN),以便开具载有完整资料的电子发票。
佐汉表示,政府理解企业仍需要时间适应新制度,因此电子发票采取分阶段落实,并提供过渡安排,减轻企业转换系统期间的压力。
他说,当局也推出电子发票特别自愿申报计划,允许企业在2027年12月31日前修正或补充电子发票纪录,无须面对罚款。
此外,政府已加快落实相关资本津贴措施,企业购买电脑设备、软件及系统,以配合电子发票运作所产生的开销,可在一年内全额申请资本津贴,协助降低落实成本。
他补充,随着电子发票数据不断累积,未来将有助于打击地下经济活动,提升整体税务合规率,同时不会增加依法纳税企业的额外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