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计划进一步收紧涉及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交通部长陆兆福透露,内阁已原则上同意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未来除了现有刑罚外,法庭也可裁定鲁莽驾驶罪成者向受害者或死者家属作出赔偿。
他说,这项修法建议旨在加强肇事者的责任,让违法者除了面对监禁、罚款及吊销驾照等刑罚,也必须承担其行为对受害者及家属造成的损失。
陆兆福指出,拟议修正范围将涵盖酒后驾驶、毒驾及非法飙车等案件,同时也会加强交通安全扣分制(KEJARA)的执行机制。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目前交通部尚未敲定修法时间表,但若准备工作顺利,希望能赶在今年10月召开的国会下议院会议,并于2027年财政预算案提呈后,把相关修正法案带入国会审议。
不过,他坦言,这次修法涉及层面广泛,并非单纯修改数项条文即可完成,当中包括执法程序、技术细节及整体制度设计,都必须进行全面检讨。
他说,由于修法也可能影响保险赔偿机制,因此交通部将与保险业者及其他利益相关单位展开咨询,并通过工作坊收集意见,以完善法案内容。
陆兆福补充,待法案完成国会一读及二读后,当局计划交由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进一步审议,确保修法内容更完善后才进入下一阶段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