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印象中,大学教师拥有稳定且受尊重的专业地位,但在印尼,高等教育领域却出现越来越多教师需要靠兼职收入维持生活的现象。

最新调查显示,近七成印尼大学教师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水平,部分拥有硕士甚至博士学历的教师,仍必须在课余时间摆摊、销售食品或街头表演,以补贴日常开销。

《朝日新闻》报道,35岁的伊斯蒂科马任教于西爪哇万隆一所私立大学,拥有国立大学艺术教育硕士学位,并于2017年开始从事教学工作。然而,她与学校签订的合约显示,每月薪资仅约202万印尼盾(约456令吉),不到万隆最低薪资标准463万印尼盾(约1044令吉)的一半。

为了增加收入,伊斯蒂科马周末会到足球场附近摆摊,出售椰子汁及二手衣物,有时也通过街头唱歌赚取小费。她表示,过去选择教育行业时,希望能够发挥自身专业,但现实收入压力让她开始怀疑当初的职业选择。

类似情况并非个别案例。大学劳工工会2026年的调查显示,69.7%的大学教师收入低于所在地区最低工资;另一项由印尼大学教师协会进行的调查也发现,42.9%的教师月收入不超过300万印尼盾(约677令吉)。

即使拥有更高学历,部分教师的收入情况仍未明显改善。43岁的萨耶克蒂在泗水一所国立大学法学院任教,并拥有澳洲大学博士学位,但目前月薪约470万印尼盾,仍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他指出,在印尼成为教授或副教授需要经历长期竞争,包括学术要求、职称评审及校内升迁机制,但真正能够获得高收入待遇的教师始终只是少数。他认为,高学历、高要求的职业却无法获得合理回报,反映制度存在问题。

分析认为,印尼大学教师低薪问题,与现行法律缺乏明确薪资保障有关。虽然《教师与讲师法》规定教师薪资应足以维持基本生活,但并未设定具体薪资标准或最低收入保障,导致各大学可自行决定教师待遇。

由于缺乏统一规范,部分教师即使任职于国立大学,甚至拥有公务员身份,实际收入仍可能低于地方最低工资水平。对此,部分教师组织已提出违宪审查,认为相关制度无法保障教师享有符合尊严的生活条件。

不过,印尼政府则认为,相关法律并未取消最低薪资保障,若个别教师收入低于标准,应视为学校管理问题,而非法律本身存在违宪情况。

有学者及教师团体认为,社会长期将教育工作视为“奉献”而非职业,也影响了教师待遇的提升。大学劳工工会成员阿菲安指出,教师应获得合理报酬,而不应因为教育行业的社会价值,就被期待长期接受低薪。

目前,不少大学教师仍通过兼职维持收入。33岁的迪南提在雅加达一所国立大学担任全职讲师,同时制作及销售手工甜点补贴家用。她表示,教师虽然服务社会,但并不代表可以忽视基本生活需求,合理薪资应是教育工作者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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