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近千令吉罐头与味精后再转售牟利,3名来自砂拉越民丹莪的姐妹2日在法庭认罪,各被判监禁8个月,刑期从今日开始计算。
3名被告同姓魏,年龄分别为25岁、22岁及26岁。她们被控于2026年6月20日下午2时17分,在德古一家迷你超市内偷走48罐牛肉罐头及6包每包1公斤装味精,涉案物品总值828令吉。
控状指出,3人触犯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并可与第34条文同读,即共同干犯偷窃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及另加罚款;若属重犯者,也可面对监禁、罚款或鞭刑。
案情显示,迷你超市闭路电视拍到3名华裔女子及2名男子进入店内,并涉嫌偷走有关罐头和味精。业者发现后报警处理。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并于6月27日下午3时50分及6月29日上午11时20分,先后逮捕3名姐妹。警方也根据闭路电视画面,起获她们干案时所穿的衣物。
不过,被偷走的48罐牛肉罐头及6包味精已被出售,警方无法起回赃物。
案件也揭出第二被告早前已有偷窃记录。她曾于今年4月2日因偷走12包快熟面及牛肉罐头,被判监禁2个月。
较后,她于4月22日提出上诉,理由包括原判量刑错误参考人工智能系统,以及未取得她同意。法庭当天批准暂缓执行刑罚,以等待上诉结果。
不过,其上诉昨日被撤回,原因是她于6月29日再次因偷窃案件被捕。
承审推事罗马里奥下判时指出,法庭接受3名被告认罪,并作出定罪。法庭在量刑时,已考虑人工智能系统所提出的刑罚建议、控辩双方陈词、第一及第三被告属初犯,以及公共利益、罪行性质、严重程度和此类案件猖獗情况。
罗马里奥认为,人工智能系统在本案中建议的刑罚过于宽松。他指出,本案并非单纯为了生存而偷取食物,而是涉及以转售牟利为目的的偷窃行为。
他说,48罐牛肉罐头及6包味精的数量,明显并非一般个人食用所需,且有关物品已被出售,无法归还给业者。
罗马里奥表示,若面对这种以转售为目的的偷窃案件,法庭只是轻判或命令守行,并不能起到阻吓作用。因此,他判处3名被告各监禁8个月。
小型零售业者面对货品被盗,不只是损失商品本身,也可能影响库存、现金流和经营成本。尤其涉及大量同类食品或日用品被偷后转售,性质已不只是一般临时起意拿取,而会对社区商家造成持续压力,因此法庭在量刑时通常会把公共利益和阻吓作用纳入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