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名长年隐匿在加帛偏远地区的60岁原住民外祖父,因连续三次乱伦强奸年幼的亲外孙女并导致对方不幸怀孕,早前被地庭重判监禁32年。被告随后以“年迈多病、刑罚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今日遭高庭司法专员梁仁渊铁面驳回,裁定原判合情合理,让这名禽兽长辈必须在铁窗内度过余生。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上诉人名为昆希尔莫托(60岁),他是于去年在加帛地方法庭面对3项乱伦控状时俯首认罪。由于他不满32年的总刑期,随后通过监狱局向高庭提出上诉,并获得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局(YBGK)指派律师代为辩护。
母亲病逝托孤狼巢!外孙女被侵犯至重度忧郁案情惊人披露,受害少女在母亲不幸去世后,是在社会福利局的批准下,满心信任地交由外祖父昆希尔莫托全权照顾。岂料,这名本应提供庇护的至亲竟化身恶魔,分别于2023年4月、2023年5月及2024年5月,在加帛的住处多次对尚未成年的外孙女施以性侵,导致她珠胎暗结。更令人痛心的是,受害者赛后心理严重受创,被确诊患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及重度忧郁症。
在今日的聆讯中,副检察司马克肯尼内托严正陈词指出,被告的3项罪行跨度超过一年,每一次都是在不同时间点蓄意犯下的独立罪行,绝非“单一事件”。地庭将每项控罪的刑期分开连续执行,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他强调,在《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下,乱伦罪每项最高可判监30年,地庭对首两项控罪仅各判10年(法定最低刑罚),第三项判12年,总计32年相比过往案例已属于轻判。
辩方打“原住民传统”苦肉计,法官:法律独立于文化辩方律师在求情时则大打“苦肉计”,宣称32年监禁对一名年迈多病的老人来说是“压垮性的惩罚”,同时辩称被告属于偏远地区的伊斯兰教外原住民、没有犯罪前科,且此前已经接受了本地土著法庭(Mahkamah Adat Melayu/Pribumi)的处罚,恳求法庭大发慈悲从轻发落。
然而,高庭司法专员梁仁渊在做出最终判决时字字铿锵,强调国家法律绝对独立于任何文化与宗教背景。他指出,连土著法庭此前都对被告施加了惩罚,足以证明其人伦败坏的禽兽行径即便以当地土著社会的道德标准来看,也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法官严厉驳斥称,被告对毫无反抗能力的亲外孙女连番伤害,原审地庭判处的刑期已是法律底线,任何所谓的“压垮性后果”都是被告咎由自取、应得的惩罚。高庭最终裁定原审判决毫无原则性错误,当庭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32年监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