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徽一名60岁男子在车内与一名女子相处期间突然失去意识,经送院抢救后不治身亡。男子家属随后将涉事女子告上法庭,索赔逾32万元人民币,但法院最终驳回有关诉求。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开的一审判决书,事件发生于2025年7月27日早上。马姓男子当时驾车载着魏姓女子前往濉溪县一处地点,两人在车内发生亲密接触期间,马某突然昏迷失去意识。
事发后,魏某于上午7时22分立即拨打120求助,并全程陪同送院抢救。尽管医护人员全力施救,马某仍于约半小时后宣告不治。随后,魏某又于7时45分主动向警方报案。
调查结果显示,相关检验未发现农药、鼠药或镇静类药物成分。公安机关最终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并认定马某属于猝死个案。
马某家属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魏某应为死者离世承担责任,并要求赔偿各项损失逾32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指出,认定侵权责任成立,必须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且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然而,家属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魏某的行为直接导致马某猝死。
法官认为,双方进行亲密接触并不属于违法行为,而魏某在发现马某失去意识后,已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及报警,履行一般人所能做到的合理救助义务,不应以专业医护人员标准要求其承担更高责任。
综合各项证据后,法院裁定魏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并驳回马某家属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