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于2023年在葵涌一单位内,用拖鞋殴打一只仅5个月大的柴犬,导致狗只死亡,被控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案件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监6个月。男子随后提出上诉,但遭高等法院驳回,维持原有定罪及刑罚。

法官指出,被告曾透过WhatsApp向他人承认自己“用力过猛”把柴犬打死,其后接受警方调查时亦表示:“我教狗打咗佢两三下啫,佢点解死咗我真系唔知。”警方亦搜出涉案白色拖鞋作为证物,认为证据充分,足以证明其罪行。

案情显示,被告靳琮皓于2023年1月17日在葵涌广场一单位内殴打一只名为“建宁”的柴犬。根据控方资料,他曾向朋友坦承因下手过重导致爱犬死亡,并在警诫下承认曾以拖鞋管教狗只。

辩方则辩称,被告当时因心情欠佳,觉得朋友不断追问宠物情况感到烦躁,才随口说出“打死狗”的说法,只是一时戏言,并非事实。

不过,法官认为被告说法明显不合逻辑,若无意回应对方,大可选择不回复,却主动提及“现在只剩一只狗”,明显会引发进一步追问。加上其供词前后矛盾,最终认定他确实以拖鞋殴打柴犬致死。法庭认为案件情节严重,暴力程度足以导致动物死亡,因此维持6个月监禁刑期,驳回所有上诉申请。

上一则新闻少年狂吐被误当成肠胃炎 医生多问一句保住他睾丸
下一侧新闻女子自称在停尸房遭侵犯 警方介入调查网上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