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因在准证申请中谎称同住而被罚款共计3万3500新元(约9万3000令吉)。夫妻二人实际上婚后因女方不愿与公婆同住而分居,但为了让妻子成功获得准证,二人共同向移民局提交虚假信息。
两名被告分别是新加坡籍男子陈庆浩(31岁,音译)及其越南籍妻子唐氏戎(31岁)。陈庆浩面对11项违反移民法规的指控,其中承认5项;唐氏戎则面对20项指控,承认7项。剩余指控将在法官判罚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两人在2018年于新加坡夜店相识,随后恋爱,并于2021年3月31日登记结婚。婚后,陈庆浩继续与父母同住在蔡厝港组屋单位,而唐氏戎因不愿与公婆同住,选择在外租屋。陈庆浩经常前往妻子租屋处探望。
从结婚至2024年5月期间,陈庆浩先后为妻子申请20次访问准证,包括4次长期访问准证及16次短期访问准证,其中4次申请被拒。调查显示,二人担心如实申报分居事实会导致准证申请失败,因此谎称妻子一直与陈父母同住。
二人于去年5月20日因虚假申报被移民局逮捕。法官在审理时指出,虽然虚假申报通常会判监禁,但由于没有证据显示夫妻是假结婚,最终只判罚款。陈庆浩被罚1万4000新元,唐氏戎被罚1万9500新元。
法官强调,夫妻二人应引以为戒,并提醒公众在准证申请中必须如实申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