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东甲武吉港脚华男被追砍身亡案,3名男子今早被押往东甲推事庭面控谋杀,其中一人另被控涉及非法组织。由于谋杀案属于高庭审理权限,推事庭今日没有记录3名被告是否认罪。

3名被告分别是32岁的陈亚财、26岁的刘易胜及24岁的方伟祥,姓名皆为译音。他们今早近8时30分,在警方押送下抵达东甲推事庭,3人身穿紫色扣留犯衣及拖鞋。

根据控状,3人被指与另一名仍在逃者,于今年3月13日晚上约7时20分,在武吉港脚一间住家前,谋杀38岁男子童伟胜,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并可与第34条文同读。

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若未被判死刑,则必须另加不少于12下鞭笞。

3名被告在庭上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内容。主控官阿米拉副检察司随后要求法庭择定新日期过堂,以等待化学报告及解剖报告出炉。

推事李金桔在庭上逐一询问3名被告是否有话要说,不过3人均摇头没有发言。推事随后说明,谋杀控状不能保释,并择定案件于7月14日过堂。

另一方面,陈亚财也面对另一项参与非法组织的指控。他被控于4月28日晚上约7时45分,在东甲警区总部被发现是非法组织“凤凰山”成员。

控状指出,“凤凰山”并未依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7条文注册。陈亚财因此被控抵触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针对这项非法组织控状,陈亚财否认有罪。推事择定该案于6月9日过堂,以便进行文件提交及让被告委任律师。

这宗命案发生至今约2个月,案件如今进入提控程序。由于仍有一名嫌犯在逃,警方后续调查预计仍会继续,包括追查涉案者身份、干案经过及是否涉及其他犯罪背景。

涉及谋杀与非法组织的案件,案情仍须以警方调查、法医报告、化学报告及法庭审理为准。3名被告在未被法庭定罪前,依法享有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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