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政府医院出生后因医疗疏忽导致严重脑损伤的8岁女童,获亚罗士打高庭裁定可向政府索偿273万令吉。政府此前已承认责任,因此法庭本阶段主要处理赔偿金额问题。

这宗案件涉及2017年5月15日发生在亚罗士打苏丹后峇希雅医院的一次分娩事故。女童母亲当时在该院待产,惟生产过程中出现医疗处理问题,最终导致女婴出生后被诊断严重脑部受损。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亚罗士打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艾米在政府承认疏忽责任后,作出上述赔偿裁决。

法庭批准的赔偿项目包括未来照护及相关费用138万9414令吉、普通赔偿40万令吉、特别赔偿31万4686令吉、审前赔偿23万8500令吉、未来普通赔偿20万令吉,以及诉讼费18万6159令吉。

女童家属原本提出高达1878万令吉索偿。不过,法庭并未批准全部金额,其中部分未来医疗、复健、药物及手术费用索偿被驳回。法庭理由是,女童仍可继续在政府医院获得免费治疗。

莫哈末艾米在本月7日发表的书面判词中指出,女童目前伤势属于永久性且不可逆转,未来生活将完全依赖他人照顾。

他说,女童无法从相关伤势中康复,过去如此,未来在日常生活各方面也将持续需要他人协助。因此,法庭批准赔偿,主要是为了确保照护者有能力为她安排必要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根据法庭文件,女童母亲于2017年5月14日上午7时45分,因出现阵痛被送入医院待产。期间,胎儿心跳监测显示胎儿出现窘迫迹象,即可能面对宫内缺氧风险。

医护人员随后于5月15日凌晨采用真空辅助分娩方式,并进行5次抽吸。女婴于凌晨3时09分出生时,阿普加评分极低,心跳一度跌至每分钟60次,必须立即接受急救。

女婴之后被诊断患上第5阶段缺氧缺血性脑病,导致严重脑部损伤。这类情况通常与脑部在出生前后缺氧及血流不足有关,若损伤严重,可能对儿童日后的身体功能、发育和生活自理能力造成长期影响。

女童父亲于2022年5月10日入禀法庭,起诉政府及医院10名医护人员。到了2024年12月11日,随着政府承认责任,针对医生及护士的诉讼被撤销,案件转为由法庭评估应支付的损害赔偿。

由于案件已进入赔偿裁决阶段,重点已不再是责任归属,而是如何通过赔偿协助女童未来长期护理。对于类似医疗事故案件,赔偿金额通常会考量受害者的伤势程度、未来照护需求、生活依赖程度、已产生费用及长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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