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诗巫涉嫌阻碍国家反毒机构执法人员调查,并驾车撞毁反毒机构货卡,造成3299令吉40仙的损失。14日,他面对两项指控,被承审推事判处罚款1万令吉。
被告黄氏(27岁)在首控状中被指控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2时55分,在许家栋路阻碍国家反毒机构单位执行任务,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控他在同一时间及地点,故意撞毁国家反毒机构的货卡,造成3299令吉40仙的损失,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至少1年、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3月11日下午2时许,4名国家反毒机构执法人员因怀疑被告吸毒,试图进行逮捕。当时,被告正驾驶一辆轿车。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但被告拒绝配合。
在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其车内发现吸毒工具。然而,被告不仅无视指示不开车门,反而倒车撞向反毒机构货卡及一辆民众轿车后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