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华裔男子在机场开玩笑称行李中有炸弹,今日被控上庭时认罪,被判罚款100令吉。

被告黄国耀(译音)于本月11日晚10时30分,在槟城国际机场办理出境手续时,向44岁马航职员阿兹拉声称其行李中有炸弹。

此举触犯1955年《轻罪法令》第14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罚款100令吉。法官鲁纱妮最终裁定罚款100令吉,若无法缴清,则以3天监禁替代。

根据警方发布的通告,职员在听到“有炸弹”后,立即向机场管理层汇报,管理层随即启动安全措施,对行李进行彻底检查,最终确认并无炸弹。

因这一句玩笑话,被告及其同行的中国友人双双被警方逮捕,当时两人正准备从槟城飞往中国。案件最初是根据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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