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美里女商人因持有12根大眼斑雉羽毛,触犯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11日在美里地庭被判以7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年守行令。
现年53岁的被告贾丝汀娜俯首认罪后,由砂法律援助局局长朱百达代表求情,恳请法官从轻发落。
她被控违反该法令第29(1)(c)条文,非法持有12根大眼斑雉(学名:Argusianus argus,又名青鸾或百眼雉鸡)的羽毛。大眼斑雉隶属雉科(Phasianidae),属于受保护的野生鸟类。
案情指出,2022年4月20日上午11时,执法人员在美里大街婆罗洲遗产手工艺品中心的一处摊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被告非法持有这些珍贵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