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逸布爹州议员林冠英指出,槟州统一收入账户储备金截至今年10月底至11月初约达6亿1600万令吉,较两年前有所增加,因此州政府没有必要在财政储备增加的情况下,大幅调涨地税,甚至出现数千倍的涨幅。
他认为,州政府应重新检讨新的地税率,确保调整幅度合理,并兼顾人民的经济负担能力。
林冠英强调,地税并非不能调涨,但州政府在重新检讨征收制度期间,应暂缓落实新地税政策,同时制定更合理的调整机制。
“州政府在检讨地税调高幅度时,应该暂缓落实新地税,并利用这段时间研究新的地税率制度。地税不是不能增加,但幅度至少必须合理。”
林冠英周六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州政府虽然决定将地税调涨政策延至明年底才落实,但这项决定仍未充分回应人民的诉求。
他说,不少选民对地税涨幅感到不满,甚至有人向他反映,当初投票支持希盟时,并未获告知地税将大幅调涨,更没想到涨幅可能高达数千倍。
“我根本无法回答选民,只能协助他们提出上诉。”
他透露,单是他接获的地税上诉案件已多达3000宗,目前已处理超过2000宗。
另一方面,林冠英也呼吁州政府重新检讨非营利机构的地税征收方式,尤其是慈善机构、庙宇及学校等组织,应根据其运作性质,获得更合理的税务安排。
他说,部分非营利机构会出租毗邻本身建筑物的土地,并以租金收入作为组织的运作经费。若州政府按照市价征收地税,将进一步加重这些机构的财务负担。
他指出,行动党过去曾倡议“以地养校”,包括拨地予独中,让校方通过土地收益筹措办学经费。因此,州政府在处理非营利机构的地税问题时,也不应忽略这项原则。
林冠英也引述州首长在刚结束的州议会口头询问环节中的答复指出,州政府是根据地契注明的土地用途类别、明文条件及产权类型,决定地税征收额。因此,每年50令吉的象征性地税,并非自动适用于所有土地。
不过,他认为,若非营利机构将毗邻本身建筑物的土地出租,并以租金维持组织运作,州政府应考虑让相关地段享有每年50令吉的象征性地税率。
他也引述州首长的答复指出,目前全槟共有8707份地契享有象征性地税率,另有628宗相关上诉案例。
“既然已经有8707份地契享有象征性地税率,为何区区628宗不能获批?”
出席记者会者还包括林冠英特别助理方建明、湖花园社委会主席许森财,以及跑马园社委会主席马振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