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缴付5000令吉罚款后,5名涉及新山金海湾网络投资诈骗案的中国籍男女暂时了结庭审程序。5人周四(11月5日)在新山推事庭承认控状,推事最终判处每人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6个月监禁取代。
5名被告为4男1女,年龄介于21岁至36岁,分别是26岁的蔡翀、30岁的高令强、21岁的王哲、33岁的杨鲁尧及36岁的万霞。5人皆为中国公民。
案件源于警方今年10月20日晚上约9时,在新山金海湾碧桂园公寓展开突击行动,怀疑有关单位被用作网络股票投资诈骗活动的据点,随后将5人逮捕。
控方以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刑事串谋),并结合第34条文及第417条文(诈骗)提控5名被告。根据相关法律,诈骗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件由副检察司阿迪拉法扎娜代表控方处理,5名被告则由律师代表出庭。推事阿蒂法在听取控方陈述及辩方求情后,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5人已在宣判后缴清各自的5000令吉罚款,无须以监禁代替。
网络投资诈骗往往以股票交易、投资机会或获利回报作为诱饵,民众在参与任何线上投资前,应先核实平台及相关公司的背景,避免仅凭网络介绍或他人推荐便转账投入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