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名40岁男子酒醉后因与兄长发生误会,竟拿起巴冷刀准备恐吓对方,结果兄长早已离开,自己却因在公共场所非法持有危险武器遭警方逮捕。男子5日在诗巫地庭认罪后,被判监禁5年及鞭笞1下。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被告莫哈末阿迪被控于11月1日凌晨约1时,在诗巫福来路一间住家前的路旁,无合法权限或正当理由持有一把长约2尺2.5寸的巴冷刀。
案情显示,警方巡逻期间接获诗巫控制中心通知,指有关地点有人持刀闹事。警员赶抵现场后,发现被告手持巴冷刀站在路旁,随即上前表明身份,并在查问个人资料后将他逮捕,同时起获有关武器。
调查发现,被告事发前曾饮酒,并因与兄长发生误会,从房间取出巴冷刀,打算以此吓唬兄长。不过,当他拿刀下楼时,兄长已经离开。被告最终因在公共场所非法持有危险武器而面对刑事提控。
被告抵触《1958年腐蚀性及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罪成可判监禁5年至10年及鞭笞。法庭在他认罪后,判处监禁5年及鞭笞1下。民众须注意,即使没有实际使用刀械伤人,在公共场所无正当理由持有危险武器,同样可能构成严重刑事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