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震惊公众的致命逆向行驶车祸,原本以谋杀罪名提控的司机,最终仅被判误杀罪成,如今案件再有新进展。控方不接受莎阿南高庭的裁决,已正式向上诉庭提出挑战。
根据《中国报》报道,案件涉及29岁印裔男子德瓦斯温。他于2021年酒后并吸食大麻后,驾驶三菱Triton货卡在联邦大道逆向行驶,导致一辆宝腾威拉轿车遭迎面撞击,车内18岁女司机诺阿菲卡及19岁男乘客莫哈末哈菲兹沙米尔双双丧命。
控方已于11月2日向莎阿南高庭提交上诉申请通知书,相关文件由律政署上诉与审讯组主任拿督斯里赛夫依德利斯签署,副本也已送交上诉庭。被告代表律师之一娜比拉哈比证实,律师团队已经收到有关通知。
这宗车祸发生于2021年9月12日凌晨约1时50分,地点在联邦大道第8.6公里处,即从巴生通往吉隆坡及莎阿南的路段。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驾驶货卡反方向行驶约20至25分钟,直至与迎面而来的轿车相撞。事发后,他于同月20日在莎阿南推事庭面对两项谋杀控状,案件之后移交高庭审理。
审讯期间,控方共传召14名证人出庭。不过,主审法官拿督布宾德星于今年10月23日裁定,控方所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项谋杀控罪的表面罪名成立,因此改以《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处理两项误杀控罪,并要求被告就指控作出答辩。
被告随后选择认罪,法庭判处每项控罪监禁9年及罚款3万令吉,两项监禁刑罚同期执行,合共须缴付6万令吉罚款。刑期则从2021年9月12日被捕当天开始计算。
控方如今提出上诉,意味着案件将交由更高一级的法庭重新审视。刑事案件中,谋杀与误杀虽然同涉及他人死亡,但法律上的罪责认定及刑罚有所区别,因此控罪性质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被告最终面对的刑罚。
目前,控方已完成上诉申请程序,后续将由上诉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