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震惊公众的致命逆向行驶车祸,原本以谋杀罪名提控的司机,最终仅被判误杀罪成,如今案件再有新进展。控方不接受莎阿南高庭的裁决,已正式向上诉庭提出挑战。

根据《中国报》报道,案件涉及29岁印裔男子德瓦斯温。他于2021年酒后并吸食大麻后,驾驶三菱Triton货卡在联邦大道逆向行驶,导致一辆宝腾威拉轿车遭迎面撞击,车内18岁女司机诺阿菲卡及19岁男乘客莫哈末哈菲兹沙米尔双双丧命。

控方已于11月2日向莎阿南高庭提交上诉申请通知书,相关文件由律政署上诉与审讯组主任拿督斯里赛夫依德利斯签署,副本也已送交上诉庭。被告代表律师之一娜比拉哈比证实,律师团队已经收到有关通知。

这宗车祸发生于2021年9月12日凌晨约1时50分,地点在联邦大道第8.6公里处,即从巴生通往吉隆坡及莎阿南的路段。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驾驶货卡反方向行驶约20至25分钟,直至与迎面而来的轿车相撞。事发后,他于同月20日在莎阿南推事庭面对两项谋杀控状,案件之后移交高庭审理。

审讯期间,控方共传召14名证人出庭。不过,主审法官拿督布宾德星于今年10月23日裁定,控方所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项谋杀控罪的表面罪名成立,因此改以《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处理两项误杀控罪,并要求被告就指控作出答辩。

被告随后选择认罪,法庭判处每项控罪监禁9年及罚款3万令吉,两项监禁刑罚同期执行,合共须缴付6万令吉罚款。刑期则从2021年9月12日被捕当天开始计算。

控方如今提出上诉,意味着案件将交由更高一级的法庭重新审视。刑事案件中,谋杀与误杀虽然同涉及他人死亡,但法律上的罪责认定及刑罚有所区别,因此控罪性质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被告最终面对的刑罚。

目前,控方已完成上诉申请程序,后续将由上诉庭处理。

原文 :https://www.chinapress.com.my/20261105/%e7%8b%ac%e5%ae%b6%ef%bd%9c%e9%86%89%e6%af%92%e9%a9%be%e5%8f%b8%e6%9c%ba-%e8%b0%8b%e6%9d%80%e6%a1%88%e6%94%b9%e5%88%a4%e8%af%af%e6%9d%80-%e6%8e%a7%e6%96%b9%e4%b8%8d%e6%9c%8d%e6%8f%90%e4%b8%8a%e8%af%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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