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5岁会计师涉嫌侵犯一名27岁女子,案件于今日在乔治市地庭开审前的提控程序中出现进展。被告否认控罪,要求通过审讯证明清白,法庭最终批准他以1万令吉保释,但必须遵守不得接触证人及每月向警局报到的条件。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被告邓志宽(译音)今早在亲友陪同下前往法庭面控。他被指于2025年8月24日凌晨约4时15分,在一间公寓内,未经一名女子同意,对她作出涉及手指侵犯的行为。

控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7CA条文提控。该条文涉及未经同意,以阴茎以外的物体侵犯他人私密部位,罪成者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并表示愿意接受审讯。

控方原本建议以3万令吉作为保释金,同时要求被告不得接触或骚扰案件证人,包括女事主,并须每个月到警局报到。

不过,辩方律师向法庭求情时表示,被告每月收入约2500令吉,平日还需承担两名退休父母的生活开销,加上他一直配合警方调查,因此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额。

地庭法官依尔万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维持不得骚扰证人及每月向警局报到的规定。

案件订于12月14日再次过堂,后续将进入司法审理程序。被告目前否认全部指控,案件仍有待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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