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一名34岁男子入住出租公寓仅两天便坠楼身亡,没想到一年后,家属将房东及公寓运营公司告上法庭。案件经过两审后,法院最终裁定负责管理房屋的“二房东”承担40%赔偿责任,须赔偿死者家属逾76万元人民币(约46万令吉),引发社会热议。

这起事件发生于2023年4月20日凌晨,地点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一间公寓。事发前,邻房租客听见男子在房内大声嘶吼,并猛烈撞击窗外防盗网,随即通知管理方。管理员接获消息后上门查看,但敲门及拨打电话均无人回应,开门后才发现男子已坠楼。警方调查后排除刑事嫌疑,死者妻子当时曾提及丈夫承受家庭压力,可能因此萌生轻生念头。

事隔约一年,死者家属认为公寓防护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加上管理方未尽保障住客安全的责任,因此提出民事诉讼。一审法院裁定公寓运营公司承担60%责任,但公司不服判决,认为男子曾主动破坏防盗网,事件超出一般管理人员能够预防的范围,随后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指出,运营公司曾改动房屋窗户及外墙结构,增加住客从高处坠落的风险,而且事发时现场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察觉及处理异常情况,因此必须承担部分责任。不过,法院也认定死者本身未尽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最终将责任比例调整为死者60%、运营公司40%,并判令运营公司赔偿逾76万元人民币(约46万令吉)。原房东则须对运营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30%的补充清偿责任。

这起案件的争议重点,并非单纯因为租客在出租屋内轻生,就要求房东赔偿,而是法院认定公寓存在设施改造及管理疏失。有关判决也提醒出租房屋经营者,除了提供住宿空间,还必须确保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并妥善处理住客出现的异常情况。运营公司负责人表示无法接受二审结果,计划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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