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112万令吉赎金的绑架案有了新进展!两名前电召车司机及厨师因共谋绑架一名销售工程师,在控方接纳减轻控罪的陈情书后,今日在高庭承认交替控罪,各被判监禁5年。

两名被告分别是36岁的黄国松及28岁的杨子晖(人名皆译音)。两人今日在通译员以华语宣读交替控状后,在高庭法官诺鲁温娜面前俯首认罪。

法官谕令,两人的刑期分别从被捕日期算起,即黄国松从2023年5月4日起算,杨子晖则从同年5月7日起算。

根据交替控状,两人承认于2023年4月29日晚上10时30分,在吉隆坡大城堡一处路边,与另一名仍在逃的人士共谋绑架42岁的刘加坚,意图秘密及非法禁锢受害者。

两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65条文(意图秘密及非法禁锢而绑架他人),并与第34条文(共谋犯罪)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

据了解,两名被告原本于2023年5月17日,与另外3名巫裔男子一同在推事庭被控,涉嫌与另一名在逃人士为索取112万令吉赎金,绑架及非法禁锢刘加坚。

当时,两人面对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下的控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0年至40年及鞭笞。

案件随后从推事庭移交高庭审理。

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于2025年10月29日裁定,其中3名巫裔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无罪释放;但黄国松及杨子晖则被裁定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两名被告之后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为自己辩护。

案件今日续审时,主控官法依沙安林副检察司告知接手审理此案的法官诺鲁温娜,辩方所提交的陈情书已获控方接纳,因此向两名被告提出上述交替控罪。

两人最终承认共谋绑架罪名,各被判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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