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她,好让你们开枪射我!”
一名27岁大学生受幻听影响,萌生杀人后喝漂白水自杀的念头,去年7月在新加坡一间购物广场随机袭击一名31岁陌生女郎,先划伤对方颈部,再朝其胸口刺下一刀。女郎颈部静脉受伤,险些丧命。
被告今日在高庭承认一项企图误杀罪,被判处监禁5年6个月。另两项抵触腐蚀性和爆炸性物体及攻击性武器法令的控状,则由法官在判刑时一并纳入考量。
这起案件于去年7月14日凌晨约1时25分,发生在嘉龙威购物广场(Junction 8)。
被告蔡靖源(译音,27岁)今日在庭上认罪。
《新明日报》报道,控方指出,被告早在2021年5月便因焦虑症状求医,后来被诊断患有广泛性焦虑障碍及强迫症状。
被告接受治疗后,病情一度有所改善,但自2023年3月复诊后便不再继续求医,精神状况随后逐渐恶化,并开始出现幻听,听见有声音指使他杀人,再喝漂白水自杀。
案发前一天,被告决定依照幻听的指示行事,并开始为行动做准备。
案发当天凌晨12时30分左右,他抵达购物广场,戴上口罩及手套,在场内徘徊近一小时,寻找袭击目标,最后盯上一名31岁女郎。
事发时,女郎正与男友及友人在商场小酌,约凌晨1时18分独自前往厕所。被告看见她迎面走来,随即上前叫她“等一等”,接着迅速掏出刀子,先划伤她的颈部,再朝她右胸刺下一刀。
被告供称,他选择攻击这两个部位,是因为认为这样能够最快杀死对方。
女郎受伤后立即跑向男友及友人求救。两人发现被告正逃往商场出口,随即展开追赶。被告在出口处绊倒,最终遭两人追上并合力制伏。
警方抵达现场后,被告不断要求警员朝他开枪,甚至喊出:“我杀她,好让你们开枪射我!”
他过后还扬言自杀,并以头部猛撞地面,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案情揭露,被告在案发前一晚便开始采购作案所需物品,甚至事先拍下个人物品的存放地点,以便家人在他死后能够找到遗物。
被告租车前往裕廊坊采购,买下黑色T恤、黑色长裤、黑色背包、黑色鞋子、一盒黑色口罩、手套、漂白水、铁锤,以及一把刀刃长达13公分的刀子。
他甚至在手机内列出完整采购清单。
当晚10时29分,被告乘坐私召车前往姐妹的住处,再沿楼梯步行至六楼。他在楼梯间徘徊片刻后,拆开铁锤及刀子的包装,将武器、手套、口罩和漂白水全部装入新买的背包,并换上一身全黑衣物。
他随后将换下的衣物藏在立管(riser)内,还拍照记录存放位置,希望家人在他死后能够找到这些遗物。
完成准备后,被告乘德士直奔案发地点,执行其计划。
根据受害者的医疗报告,她胸前一道长达5公分的刀伤深入肌肉组织,颈部则有一道长达6公分的伤口,更割伤颈外静脉,若失血过多,足以危及性命。
所幸女郎接受手术治疗后,于隔日获准出院,目前伤势已经痊愈。
她的医疗费用总额约2510新元,庭上透露,被告已全数赔偿有关费用。
被告代表律师朱衍琳求情时指出,被告的精神状况从初期的焦虑症逐渐演变为重度抑郁症,严重影响其判断能力。
她表示,只要被告持续接受适当治疗,再次犯案的风险将大幅降低。
律师也指出,被告在第一时间选择认罪,承认自身错误,并已全额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此外,被告仍希望未来能够完成大学学业,因此恳请法庭从轻发落,判处不超过3年监禁。
不过,控方认为,尽管被告患有重度抑郁症,并受到病情驱使犯案,但他案发时思路清晰,且事前已有周详准备,因此建议法庭判处他监禁7年。
控方指出,被告不仅事先拟定采购清单,还在案发地点徘徊近一小时物色目标,并刻意选择人体致命部位下手。
此外,被告毫无预警地随机袭击陌生人,引发公众恐慌,且携带多件凶器犯案,导致受害者严重受伤,因此法庭应作出严厉判决,以起警惕作用。
高庭法官彭康钊下判时指出,被告的精神状况严重影响其判断能力。
尽管控方强调,被告清楚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也具备一定自制能力,但法官认为,被告表面上看似缜密的犯罪计划,实际上都是受到幻听驱使而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