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少女因没有按照长辈要求前往接人,竟遭对方淋上煤油点火,导致全身80%面积烧伤,陷入昏迷。涉嫌施暴的女子被捕后声称,自己只是想教训少女,没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如今对所作所为感到后悔。

这起家庭暴力事件于10月26日下午1时40分左右,发生在印尼西爪哇德博市(Depok)博宗沙里(Bojongsari)地区。

根据印尼媒体detikNews报道,17岁少女LA事发后被紧急送往雅加达法特马瓦蒂医院(Hospital Fatmawati)抢救,身上约80%的面积遭烧伤。

德博警察局妇女与儿童保护组主任塔玛尔贝克蒂指出,截至上周五(30日),少女仍未恢复意识,处于昏迷状态。

警方调查发现,这场严重伤害事件的起因,竟是少女没有按照一名被称为祖母的女子要求,前往朋友家接她回家。

据了解,涉案女子M(64岁)当时身在朋友住处,曾要求少女前来接送,但少女没有照办,令她必须自行步行回家。

女子向警方声称,自己因此走了约一公里的路,心中十分不满。

回到住家后,她发现少女不仅没有前来接送,还在低头玩手机,顿时更加生气,双方随后发生争执。

警方指出,女子涉嫌在情绪激动下拿出煤油,直接淋向少女身体,接着点燃少女身上的衣物。

火焰瞬间蔓延,少女因身体遭灼伤而痛苦尖叫,不断呼救。

女子随后拿水泼向少女,试图将火扑灭,但少女已经严重烧伤,必须紧急送院治疗。

德博警区刑事调查主任马德格德奥卡乌达玛助理总监表示,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并将涉案女子逮捕。

事件曝光后,女子向警方表示后悔,声称当时只是想警告少女,让她以后听从长辈的话,并没有打算真正烧伤对方。

“我很后悔,我没有打算烧伤自己的孙女,只是想给她一个警告,让她听奶奶的话。”

不过,警方强调,女子是否有意造成严重伤害,仍须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据依法处理,不能仅凭她声称无意伤人便免除法律责任。

警方目前援引印尼《消除家庭暴力法》及《儿童保护法》相关条文调查案件,嫌犯一旦罪成,最高可面对10年监禁。

此外,警方也安排女子接受精神及心理状况检查,以进一步了解她在案发时的精神状态。

至于受害少女,院方仍在为她提供治疗。由于烧伤面积高达80%,情况相当严重,后续康复情况仍有待医疗团队进一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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