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省南昌市一名63岁李姓男子,早前受困社区电梯,脱困后与物业人员发生口角,期间竟遭对方辱骂“老棺材早点死去”等羞辱性言语。不料,李男离开现场约20分钟后,突然倒地昏迷,最终不幸身亡。

李男家属随后起诉物业公司。法院审理后认定,物业公司在电梯维护及事发处置方面存在过失,判定须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23.5万元(约14.31万令吉)。

《红星新闻》报道,判决书指出,事发当天上午9时51分,李男在南昌市一处社区搭乘电梯下楼时,电梯突然发生故障,导致他受困。

李男按下电梯内的紧急求救按钮,却无人回应。他只好透过邻居协助拨打物业电话,并持续拍打电梯门求救。

直到上午10时01分,物业人员才将李男救出。岂料,双方随后发生激烈口角,物业人员期间竟对李男说出“老棺材早点死去”、“多关他一下”等羞辱性言语。

双方分开约20分钟后,李男走到社区棋牌室,突然当众倒地昏迷。救护人员接获通知后赶抵现场展开急救,但李男最终仍宣告不治,医院开立的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

李男家属认为,物业公司长期未落实电梯维护工作,事发时救助不及时,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且在急救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行动。

家属也主张,物业人员的羞辱性言语对李男造成刺激,成为诱发其心肌梗塞猝死的主要原因,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索赔人民币24.8万元。

不过,物业公司对此提出抗辩,声称李男受困期间,物业人员一直耐心劝导,是李男自身情绪激动、言语粗暴,双方才发生争执。

物业公司也指出,当时客服主管在旁劝阻,并陪同李男前往棋牌室。公司强调,李男本身患有心脏疾病,应对自身健康负责,而双方争执并非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不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指出,物业公司存在多项明显过错。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对社区电梯负有安全保障及日常维护职责,事发时电梯故障、紧急报警按钮失灵,直接导致李男受困并引发焦虑情绪。

此外,物业人员在处理事故时未给予李男适当的心理抚慰,脱困后更以恶言相向,进一步激化矛盾,未能妥善履行管理义务。

法院综合评估后认定,物业公司的过失是诱发李男猝死的原因之一,应对相关损害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令其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总计人民币23.5万元(约14.31万令吉)。

全案仍可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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