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一名53岁妇女因涉足手机赌博,最终须付出2500令吉罚款,才能避免入狱。育有6名孩子的她,日前在警方扫荡行动中被查获,面对控状时选择认罪。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这宗案件的关键证据来自一部手机及一张写有登入资料的纸条。警方调查发现,妇女当时使用手机参与网络赌博,相关设备经过赌博鉴证后,也确认曾用于有关活动。
事发于10月26日下午约2时50分,地点在旺奥威路。警方当时正在一家商店展开名为“骰子”的取缔行动,过程中发现该名妇女疑似涉及线上下注,于是将她逮捕,并带走相关物品调查。
案件随后在古晋推事庭审理。妇女承认抵触1953年公共赌博法令第7(2)条文,推事最终判处她罚款2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必须以3个月监禁代替。
根据有关法令,涉及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刑罚为5000令吉罚款、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随着赌博活动逐渐转向手机及网络平台,执法范围也不再局限于实体赌博场所。民众即使只是透过电子设备参与下注,一旦涉及违法赌博活动,同样可能面对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