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宣布,化妆品“Beauty Love Skin Essentials Rejuvenating Facial Toner”被检测出含有受管制毒药成分,已撤销该产品的通知,意味着有关产品不再获准在国内销售。
卫生部今日发文告指出,该产品被检测出含有维A酸(tretinoin)及对苯二酚(hydroquinone),因此药剂服务组主任已撤销其化妆品产品通知。
文告说明,含有上述成分的产品被归类为药物,必须先向药品控制执法单位(PBKD)注册,方可在市场上销售。
“含有维A酸及对苯二酚的药物,只能在医疗专业人员的建议及监督下使用。”
卫生部提醒,若在没有专业监督的情况下使用有关药物,可能引发皮肤变色、过敏等副作用。
该部指出,涉事产品的卖家及分销商已接获指示,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有关产品,因为相关行为违反《1984年药品及化妆品管制条例》。
根据相关条例,个人初犯可被罚款最高2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企业,初犯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重犯则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
卫生部建议,曾使用该化妆品的民众立即停用;若出现任何副作用,应尽快寻求医疗协助。
民众也受促浏览国家药剂监管局(NPRA)官网 www.npra.gov.my,查询相关产品的通知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