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因涉嫌在社交媒体发布冒犯森美兰最高统治者端姑慕力兹的内容,今日被带上地庭应讯。两人面对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相关控罪,均否认有罪,最终各以1万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获准保释。

两名被告分别是44岁的无业男子阿都拉艾迪,以及46岁的平面设计师阿斯哈迪。两人被指在今年8月先后透过不同社交平台发布涉及森州最高统治者的冒犯性内容。

根据控状,阿都拉艾迪涉嫌于8月1日晚上11时27分,使用TikTok账号“rookiebenz_albenzauto”发布相关贴文;阿斯哈迪则被指于8月4日下午2时39分,通过Threads账号“razakahmad725”发布类似内容。

有关贴文分别在8月4日中午12时34分及隔天中午12时15分,于吉隆坡泗岩沫花园Dutamas Seroja 5路被读取。

两人因此被控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33(2)条文下治罪。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罚款50万令吉、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若定罪后仍继续违法,每天还可另被罚款5000令吉。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主控官纳兹鲁在庭上要求,法庭以每人1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的条件,批准两名被告暂时获释。

不过,两名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均要求降低保释金额。阿都拉艾迪称,自己因这起案件而在3个月前失去工作,经济状况受到影响;阿斯哈迪则表示,检方提出的数额超出他的支付能力。

法官莫哈末依马米听取双方陈述后,决定将两人的保释金分别调低至1万2000令吉,条件是各由一名担保人担保。案件择定于12月1日再次过堂。

涉及社交媒体言论的案件,控方仍须依照司法程序证明相关指控,涉案者在法院作出裁决前也享有答辩权。两名被告目前仅面对指控,案件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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