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年龄介于11岁至12岁的缅甸籍男童涉嫌恐吓71岁女邻居,案件今日在大山脚推事庭开审,惟3人全部否认控状。推事暂时拒绝让他们保释,并将案件定于11月10日续审,其中一名男童听闻必须继续被扣留后,因害怕而当庭情绪崩溃。

3名少年被告分别为两名11岁男童及一名12岁男童。他们今早由警方押送抵达法庭,同行的家属则早已在庭外等候。

根据控方提出的指控,3人被指于10月22日下午6时,在大山脚南美园14巷一间住家外,以多种物品威胁一名71岁老妇的人身安全。

3人因此面对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并与第34条文(共同意图)同读。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禁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状经通译员以国语宣读后,3名少年起初没有立即回应。经过再次宣读,他们才明确表示不认罪。

控方随后要求法庭批准每名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分别由一名本地担保人担保,同时交出旅游证件,并按照规定定期前往附近警局报到。

主控官祖法德里也指出,由于老妇与3名被告居住在同一区域,双方属于邻里关系,因此希望法庭附加条件,禁止被告及其家人在案件审理期间接触或骚扰事主。

代表3人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努娜吉哈则向法庭争取保释机会,强调3名被告仍是未成年人,应该考虑他们的年龄及家庭处境。

她透露,两名少年分别为11岁及12岁,目前仍在学校就读,另一名11岁男童则没有上学。至于家庭经济方面,3人的父亲都以劳工工作维持生计,每日收入约100令吉;其中一人的母亲在工厂任职,另外两人的母亲则负责料理家务。

推事罗丝哈雅蒂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决定现阶段不批准保释申请,并安排案件于11月10日再次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及安排通译员到庭,届时将重新向3名被告宣读控状,再处理保释事宜。

裁决宣布后,其中一名男童因担心继续被扣留,在警方带离法庭前往扣留室时忍不住哭泣,其母亲在庭外也难掩悲伤。

由于3名被告均已否认指控,案件仍处于司法审理阶段,尚未作出定罪裁决。涉及未成年被告的案件,也须在审理过程中兼顾司法程序与儿童权益,最终责任仍须由法庭根据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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