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疑在毒品影响下驾驶轿车,导致多人受伤的连环车祸,一名39岁华裔男子叶健伟(译音)今早被押上法庭,面对7项控罪,包括4项毒驾导致他人受伤,以及3项毒品相关罪行。
被告右手受伤,今早约9时在警方陪同下抵达瓜拉庇劳法庭,身穿医院病服、赤脚出庭。考虑到他的伤势,推事允许他留在犯人栏内坐着聆听控状。
被告聆听全部7项控状后表示认罪。不过,由于控方仍在等待化验报告,案件须择日续审。推事玛丽莎批准被告以2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并将案件展至今年12月10日过堂,同时吊销其驾驶执照,直至案件审结。
其中4项控罪涉及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a)条文。控状指,被告于2026年10月22日上午约7时40分,在芙蓉通往瓜拉庇劳方向第25公里处驾驶本田City轿车,疑受毒品影响而酿成车祸,导致4人受伤。
一旦罪名成立,每项控罪可判处7年至10年监禁,并罚款3万至5万令吉;驾驶执照也可能被吊销至少7年,期限从定罪日起计算。
另外,被告面对两项拥毒控罪。控状指出,他于同日上午约8时30分,在上述路段被发现持有约1.22克硝甲西泮(Nimetazepam)及0.35克克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若罪成,每项控罪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另一项控罪,则涉及被告尿液检验呈冰毒阳性。根据控状,他于当晚约7时45分,在瓜拉庇劳警区范围内被发现体内含有冰毒成分,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监禁不超过2年,并须接受为期2至3年的监管。
法庭批准的保释总额为2万5000令吉,其中4项毒驾伤人控罪各以5000令吉保释;吸毒控罪的保释金为2000令吉,另两项拥毒控罪则涉及3000令吉保释金。
这宗车祸发生于10月22日上午约7时45分。根据早前报道,被告驾驶本田City轿车行经有关路段时,车辆左右摇摆,先撞上一辆摩哆,随后继续行驶并失控撞向桥梁围墙,其他车辆闪避不及,最终酿成涉及3辆轿车及2辆摩哆的连环碰撞。
事故导致被告右手骨折,另有一名摩哆骑士受轻伤。警方事后为被告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对冰毒呈阳性反应,并在车内起获疑似克他命毒品。相关指控仍须依照法庭程序处理,最终责任有待司法程序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