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地庭今日处理一起涉及9名男子的有组织犯罪案件。9人被指与“太阳帮”(Geng Suria)有关,面对的罪名一旦成立,刑罚可达20年监禁;两名地庭法官均拒绝让被告保释,案件将在11月17日再次提堂。

这9名男子分两批在双溪大年第一及第二地庭面控。由于相关罪名须由高庭审理,庭上虽通过淡米尔语通译员向被告说明指控,但没有记录他们是否认罪。

根据控状,9人涉嫌在2024年12月至2026年4月期间,成为一个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相关地点是老街场瑟卡叻路一间没有门牌号码的房屋。

他们面对的是《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下的控罪。若最终被判罪成,每人可被判处至少5年、最高20年监禁。

被告当中,28岁的达亚兰、28岁的莫哈末里祖万、38岁的沙兰拉斯、30岁的苏里亚布拉沙及31岁的嘉威南斯,在第一地庭应讯;另一组则包括30岁的达纳峇兰、39岁的斯里达兰、34岁的西蒙及52岁的苏雷斯,他们在第二地庭面控。

庭审过程中,共有5名被告由律师代表,分别是沙迪亚拉斯及莫哈末纳英。第一地庭法官娜比莎与第二地庭法官娜兹娃作出不准保释的决定,并将案件排期至11月17日过堂。

此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法克鲁及亚兹慕达金代表控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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