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州10名前行政议员入禀芙蓉高庭,挑战州政府撤销他们行政议员委任的决定,要求法庭宣判撤职决定无效。不过,森州政府提出初步反对,认为有关诉讼不应通过原诉传票提出,而应采用司法检讨程序处理。

这宗案件今日在芙蓉高庭进行首次案件管理。10名起诉人针对森州政府及州秘书于9月24日刊宪撤销他们行政议员委任的决定提出法律挑战。

起诉人主张,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的相关条文,除了州务大臣之外,撤销其他州行政议员的委任必须遵循宪法规定的程序,并取得州务大臣的建议。

因此,他们要求法庭宣告,在没有州务大臣建议的情况下,刊宪撤销他们委任的决定无效、不合法及不具法律效力。

针对这宗诉讼,第二答辩人森州政府提出初步反对,认为10名起诉人不应通过原诉传票(Saman Pemula)提出挑战,而应采用司法检讨(Semakan Kehakiman)程序。

第一答辩人森州秘书,以及申请介入诉讼的森州公正与酋长理事会,也支持这项初步反对。

法庭已指示森州政府正式提出相关申请,以便进一步处理。

此外,起诉人已针对案件涉及的宪法问题,向联邦法院提交动议通知。

申请介入诉讼者包括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秘书拉惹诺阿兹里,以及森州公正与酋长理事会。

法庭择定于11月2日上午9时,通过Zoom视频会议聆审介入诉讼申请。

至于森州政府提出的初步反对,以及第1号附件的案件管理,则安排于11月16日上午9时进行,同样通过Zoom举行。

10名起诉人分别为拿督莫哈末费沙、拿督赛夫巴哈里、拿督慕斯达法那哥、萧康骏、西蒂诺乌迈拉、拿督莫哈末阿斯纳、拿督莫哈末拉兹、苏海米占、莫哈末法鲁兹及拿督拉扎里。

森州秘书的代表律师包括拿督西鲁达斯、阿都拉昔依斯迈、哥雷格里达斯、西蒂诺拉妮、张佩晶及杨悦茹(译音)。

森州政府的代表律师则包括州政府法律顾问拿督慕扎玛、拉兹兰哈德里、玛丽莎雷晶娜、阿拉勿丁及慕哈末雅仄。

至于申请介入诉讼的拉惹诺阿兹里及森州公正与酋长理事会,其代表律师为史蒂芬迪鲁、沙菲林哈林、大卫马特及古吉文星。

10名起诉人的代表律师为哈法利占,此案由法官罗丝玛华审理。

目前,法庭尚未就撤销10名前行政议员委任的决定是否合法作出裁决,案件将先处理诉讼程序及介入申请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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