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嘉楼马江监狱一宗囚犯死亡事件,涉及3名在押男子,其中一人被控谋杀,另外两人则被指涉及伤人。3人今日分别在马江推事庭面控,法庭也针对各自面对的控罪作出后续安排。
根据《大都会日报》报道,36岁的仄莫哈末纳扎鲁丁被指于8月24日上午8时45分至9时15分之间,在监狱内杀害一名38岁男囚犯。面对《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的谋杀控罪时,他仅点头表示明白控状内容。
由于谋杀案属于高等法院审理权限,推事庭没有记录被告的答辩。法庭也拒绝让他保释,并将案件定于12月10日过堂。
若谋杀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死刑或最长40年监禁;若最终没有被判死刑,未满50岁的男性罪犯还可能被判处至少12下鞭刑。
同案中,36岁的莫哈末法迪里及22岁的诺迪道丁,则被控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共同伤害上述38岁囚犯。两人否认控罪,并要求通过审讯程序抗辩。
两人面对的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及第34条文(共同犯罪)下的指控。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长1年监禁、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推事庭批准两人各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定于11月5日过堂。
两宗案件均由副检察司诺拉迪拉负责主控;莫哈末法迪里及诺迪道丁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沙米尔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