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梓嘉与家人因经纪公司管理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经过高庭调解后达成和解。案件今日进入确认协议内容的程序时,法官还开了一句玩笑,要求通译员向这名大马羽球名将索取身份证,以确认出庭者确实是本人,令原本严肃的法庭气氛轻松不少。

法官梁伟雄随后逐一向李梓嘉、父亲李志兴及弟弟李绹列确认,他们是否明白各方同意的和解条件。李梓嘉依指示走到律师席旁聆听法官说明,听到有关身份证的玩笑后也露出笑容,与刚进法庭时严肃的神情形成对比。

根据法庭记录,李梓嘉与家人同意由LZJ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于10月31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处理公司管理事务。这也是李梓嘉入禀高庭寻求召开股东大会后,双方在调解中达成的安排。

协议也对公司财务支出作出限制。在特别股东大会完成之前,担任公司董事的李志兴及李梓瑜,除了可领取从9月1日起计算的月薪,不得从公司支取董事费、花红、津贴或其他额外报酬。

李梓嘉此前于7月2日入禀高庭,要求取得召开公司特别股东大会的权力,并申请临时禁令,限制父亲及姐姐在案件审结前领取额外财务福利,或作出影响公司运作的重大决定。

随着各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共识,法庭今日确认相关和解条款,原定审理的争议也转为按照协议执行。接下来,LZJ Management将于10月31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进一步处理公司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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