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羽球名将李梓嘉与家人之间的公司管理权纠纷,今日进入吉隆坡高庭处理。李梓嘉要求法庭介入旗下LZJ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的运作,限制父亲李志兴及姐姐李梓瑜在未经法庭许可下,决定涉及他个人报酬及公司重大事务的权限。
这起案件于今早9时由吉隆坡高庭法官梁伟鸿(音译)审理。根据现场观察,李志兴与李梓嘉的弟弟李绹列今早约8时抵达法庭,两人分别穿着黑色衬衫及褐色T恤,而李梓嘉当时尚未现身。
据了解,法庭将先安排双方在内庭进行调解,若无法达成共识,才会进入公开聆讯程序。
李梓嘉此次提出的申请,重点在于防止父亲及姐姐在诉讼期间,未经法庭批准便作出影响他个人利益或公司架构的决定。
根据申请内容,两人不得擅自批准李梓嘉获得固定月薪以外的董事酬劳、津贴、花红及其他额外报酬。至于董事人事变动、公司秘书委任、重要资产出售、发行新股,以及股权结构调整等事项,也须先取得法庭许可。
除了寻求限制相关管理权限,李梓嘉也要求法庭下令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希望通过股东会议处理公司的管理争议。
本案答辩人包括LZJ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李志兴、李梓瑜及李绹列。有关申请旨在案件审理期间厘清公司决策权限,最终如何处理仍有待法庭进一步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