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巫青团长拿督阿克玛诽谤一案,马六甲高庭今日裁定郭素沁胜诉,判令阿克玛支付25万令吉赔偿金及5万令吉堂费。

根据判决,阿克玛也被禁止继续发布涉及诽谤郭素沁的言论,并须在7天内删除其社交媒体账号中所有涉及诽谤郭素沁的贴文及视频。

郭素沁随后在面子书发文回应,欢迎高庭作出的裁决。她认为,这项判决不仅还她清白,也再次说明,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负责任地发表言论。

她强调,身为民选代表,她愿意接受激烈批评及政治辩论,但言论自由不应成为诽谤他人、贬低他人或不公平损害他人声誉的理由。

“言论自由绝非让任何人随意诽谤、贬低他人,或不公正地损害他人的声誉。”

郭素沁指出,她提起诉讼并非为了经济利益,也不是要让政治对手噤声,而是为了捍卫个人尊严、原则及法治精神。

她认为,政治分歧应通过事实与理性辩论化解,而非诉诸人身攻击;无论政治地位如何,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郭素沁希望,这项判决能够提醒公众,在行使民主自由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她表示,自己将继续服务人民,并捍卫民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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