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加坡巴士车长驾驶巴士转弯时撞倒一名正在过马路的六旬妇女,却一直没有发现自己撞了人,继续行驶约82.2公尺,直到死者从车底脱落。车长早前被判监禁半年及吊销各级驾照8年,事后提出上诉,试图以事故情况“罕见、神秘”及发生几率极低为由争取翻案,最终遭高庭驳回,法官更直斥他的辩词“无用且自私”。

这起致命事故发生于2022年6月20日晚上约10时26分,地点是新加坡宏茂桥21街、美华中学附近的T字路口。

57岁的刘文宏早前否认一项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状,但经过审讯后,今年2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并于4月被判入狱6个月,同时吊销所有级别的驾驶执照8年。

根据案情,刘文宏当晚驾驶易塔通巴士,从宏茂桥1道左转进入宏茂桥3道。当时交通灯转绿,巴士开始转弯,而死者也在行人绿灯亮起后横越马路。

然而,刘文宏没有察觉巴士左前方撞上妇女,车辆随后继续前进,将她拖行约82.2公尺,直至巴士驶抵宏茂桥3道与21街交界处,死者才脱离车底。刘文宏直到隔天凌晨接获巴士公司来电通知,才知道自己涉及致命车祸,并于凌晨3时35分被警方逮捕。

不服定罪及刑罚的刘文宏随后向高庭提出上诉,声称这起事故的发生经过既特殊又难以解释,发生的可能性也极低。不过,法官不接受这套说法,强调死者当时是在行人通行灯亮起时过马路,享有明确的通行权,巴士撞上她并没有所谓的神秘之处。他以“无用且自私”形容被告的论点,并指出有关事故发生概率极低的说法,同样缺乏事实支持。

针对刘文宏辩称巴士车身结构造成视线盲区,而且自己转弯前已采取必要措施,法官指出,驾驶座左侧的A柱及前门结构确实会遮挡部分视线,但这类盲区属于司机早已知悉的情况,不能成为疏忽的理由。

法官进一步说明,驾驶者既然知道视线可能受阻,就有责任主动调整观察角度,确保周围没有行人。巴士车内监控显示,刘文宏转弯时只曾短暂向前倾身,之后便连续完成转弯动作,没有再次检查盲区,也没有停车确认路况。

法官认为,刘文宏声称自己完全不知道死者在场,反而反映他没有做好应有的观察,因此驳回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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