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3岁的男童,生前竟遭看顾他的男子残酷对待,不仅被强迫吃下自己尿片内的排泄物,还遭撞击头部、鞭打及长时间罚站,最终不幸身亡!法官怒斥被告的行为毫无人性,根本不是管教孩子,而是对毫无反抗能力的幼童施加严重虐待。
这起令人痛心的虐童案发生于2022年10月,经过约4年的司法程序,31岁的前电召车司机Chan Wen Jie今日在新山高庭承认虐待儿童的交替控状,被判监禁8年6个月。
司法专员拿督Abdul Fareed Abdul Gapoor宣判时指出,被告对一名只有3岁的幼童施加各种残酷行为,尤其强迫孩子吃下自己尿片内的排泄物,更是极度不文明、有损人格尊严的行为,绝对不能以教育或管教为借口合理化。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也参考了案发时的闭路电视画面,发现被告除了强迫男童吃排泄物,还曾撞击男童头部、要求他反复蹲站、长时间站立,以及使用藤条鞭打。
法官强调,从闭路电视画面所见,这些行为早已超出一般体罚的程度,属于毫无怜悯的严重虐待,而受害者只是一名3岁、根本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幼童。
更令法庭无法接受的是,男童父亲原本是出于信任,才将孩子交给被告照顾,没想到这份信任最终遭到背叛。
辩方曾试图解释,被告只是以自己管教亲生孩子的方式对待受害男童,但这一说法遭法庭驳回。
法官直言,如果被告根本没有能力照顾男童,当初就应该把孩子交还给父亲,而不是对孩子施加虐待。
根据案情,被告最初于2022年10月在新山推事庭被控谋杀3岁男童Lee See Jie,指他于同年10月2日晚上8时至8时30分之间,在士姑来丽雅花园(Taman Skudai Ria)Jalan Ria 2一间住家内犯下有关罪行。
当时,被告面对的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的谋杀控状。不过,随着案件审理,原有谋杀控状已被撤销,被告随后承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的交替控状。
法庭特别说明,在决定本次虐待儿童控状的刑罚时,并没有把已经撤销的谋杀指控,以及男童的死亡原因纳入量刑考量。
司法专员在衡量案件的严重程度及辩方提出的求情因素后,认为监禁8年6个月是适当的刑罚,同时强调法律必须保护儿童,避免他们成为虐待行为的受害者。
根据判决,被告的刑期将从2022年10月3日被捕当天开始计算。
除了监禁,被告还须在一名担保人担保、无需抵押金的情况下,签署为期3年的行为良好保证书,并须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完成36小时社区服务。
案件由副检察司Edelynn Wong及Nordiana Zubir负责主控,辩方律师则为拿汀Freda Sabaphaty及K. Sarawanakum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