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穆斯林与大马马来人结婚后,是否就能自动获得马来人或土著身份,享有相关特权?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澄清,婚姻并不会改变外籍配偶原有的族裔身份,至于双方所生的孩子,则可以在符合条件下,选择登记为马来族或外籍父母所属的族裔。
赛夫丁昨日通过国会书面答复,回应行动党拉美士国会议员彭学良提出的相关问题时指出,外国穆斯林即使与大马马来公民合法结婚,也不会因此自动被认定为马来人,原本的族裔身份依然保持不变。
他强调,国民登记局并没有权力决定或更改外籍配偶的族裔身份,更不能仅凭婚姻关系,就认定有关人士属于土著群体。
不过,对于这类跨国婚姻所生的孩子,情况则有所不同。
赛夫丁解释,如果孩子的父母分别是大马马来公民及外籍穆斯林,而且双方婚姻获得马来西亚法律承认,父母便可以选择按照大马籍父母的马来人身份,或外籍父母原本的族裔身份,为孩子办理族裔登记。
换句话说,孩子可以根据父母的选择,登记为马来族,也可以沿用外籍父亲或母亲的族裔身份,但前提是有关婚姻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他也特别厘清,国民登记局负责处理的是相关身份登记事务,并不代表该局有权决定一个人是否符合土著资格,或是否可以享有政府赋予土著群体的特定权益。
至于涉及土著身份认定、优惠资格及相关特权的问题,必须依据负责机构或主管当局所制定的法律、政策及条件作出判断,不能单凭结婚证书或族裔登记资料,就直接认定有关人士拥有所有相关资格。
这也意味着,外籍穆斯林与大马马来人结婚、孩子登记为马来族,以及是否符合特定土著政策的受惠条件,实际上属于不同层面的身份与资格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此次课题是由彭学良在国会提出,他要求内政部说明,外籍穆斯林与马来西亚马来公民结婚后,是否能够被承认为土著,并享有相关权利及特权,以及当中涉及哪些资格条件。
赛夫丁的答复进一步厘清,跨国婚姻不会自动改变外国配偶的族裔身份,而下一代的族裔登记,也必须建立在合法及受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