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7岁教师被控涉及3名17岁男学生,面对5项儿童性侵及非自然性行为控状,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全部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3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沙菲莫哈末在法官祖基菲里阿都拉面前听取控状后,对所有控罪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
根据首3项控状,被告被指分别于2025年6月、2026年4月及今年9月17日,在当地一间酒店,以及吉兰丹万捷Tok Berlian甘榜一间住家卧室内,对一名案发时17岁8个月的男学生实施身体性侵害及非自然性行为。
第4项控状则指,被告于今年8月中旬,在Tok Berlian甘榜同一住家内,对另一名当时17岁6个月的男学生实施身体性侵害。
至于第5项控状,被告被指于8月26日下午约6时,在同一地点对一名17岁5个月的男学生实施身体性侵害。
有关控罪分别援引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d)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一旦罪成,相关罪名最高可判监禁20年,并可另加鞭笞。
案件由副检察司西蒂阿丽娜拉扎里主控,被告则由律师努鲁莎玛哈娜艾德南代表。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针对5项控状,以总额2万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除了保释金,被告也必须遵守附加条件,包括提供固定住址、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及受害者,并须每两个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被告过后已缴清保释金。
法庭择定11月10日重新过堂,以处理案件后续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