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一宗涉及流浪狗“洛奇”死亡的案件今日再度过堂,涉案的捕狗志愿者及一名声称是狗主的女子,案件暂未进入审理阶段,法庭择定11月26日再提讯。
地庭法官西蒂努莎菲达批准雪州兽医局检控官莫哈末沙里夫提出的展延申请,主要是让控方有时间把大马网络安全机构提供的补充调查报告,交给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
两名被告分别为24岁的莫哈末沙希占及42岁的罗希妮。他们早前于8月20日被控时,均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沙希占涉嫌于今年7月29日晚上11时至11时30分,在巴生港口直落哥东英达花园一间住家外,以套索套住一只雄犬,并被指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让狗只承受痛苦。
另一名被告罗希妮则面对指她在同一地点及时段,为阻止有关狗只被捕捉而拉扯狗只,同样被指造成动物处于痛苦状态。
两人因此分别面对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控状。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最长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除了虐狗案,罗希妮也在巴生推事庭面对另一宗与养狗有关的案件。她被控在没有向巴生王城市政厅取得有效执照的情况下,饲养一只已超过3个月大的狗。
这项控状涉及的行为同样发生于上述时间及地点,罗希妮被指违反2007年巴生市议会狗只及狗只繁殖场执照地方条例第3条文。
推事卡迪雅妮今日也将这宗案件展至11月26日再过堂。若罪成,罗希妮可面对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1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