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人民党青年团总团长克里斯多福吉拉强调,砂拉越对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权益,应从宪法权利及砂州法律层面来看待,并表态全力支持砂政府继续捍卫相关权益。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他指出前法律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质疑砂拉越石油公司作为砂天然气聚合商的地位,并指有关安排可能影响国家石油公司的业务,但他认为焦点不应因此偏离砂拉越本身所拥有的法律与宪法权利。
克里斯多福表示,砂拉越的立场并非要削弱国油,也不是要与联邦政府对抗,而是希望砂州权利获得承认,并在砂石油公司与国油之间建立更清楚的合作框架。
他认为,1958年《石油开采法令》早于马来西亚成立,至今仍是砂拉越主张石油活动监管权的重要依据。同时,砂方也承认国油在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下的地位,至于联邦与州法律之间的关系,则应通过宪法及司法程序厘清。
他强调,砂石油公司作为砂拉越唯一天然气聚合商,并不代表国油无法继续在国内及国际石油领域发挥作用,双方仍可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合作。
克里斯多福也指出,砂拉越油气资源多年来对国家发展贡献巨大,因此更多相关收益应回流砂州,用于乡区道路、清洁水源、教育、奖学金、数码网络、技职教育、STEM、人工智能及青年就业等领域。
他认为,砂拉越青年不应只是资源开发的旁观者,而应有机会成为工程师、技术人员、企业家及相关产业未来的领导者,让资源带来的财富真正转化为砂人民更好的生活。
他最后重申,砂人民党青年团支持砂总理领导州政府捍卫砂拉越利益,并认为与联邦政府及国油的合作,应建立在相互尊重、法律确定性以及维护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精神的基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