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首相阿末扎希涉及47项控状被撤销的法律争议再有进展,联邦法院今日批准其提出上诉的准令,让他可以继续挑战大马律师公会针对撤控决定所展开的司法检讨程序。
联邦法院三司由拿督斯里哈欣韩查、拿督诺丁哈山及拿督仄莫哈末鲁兹组成,经过审理后认为,案件牵涉宪法层面的新法律问题,而且具有公共利益,因此有必要由联邦法院进一步审理。
这宗争议源自阿末扎希面对的阿卡布迪基金会案。他当时共面对47项涉及贪污、刑事失信及洗黑钱的控罪,案件一度进入自辩阶段。不过,控方在2023年9月4日决定撤销全部控罪,并申请让阿末扎希获判“获释但不等于无罪”(DNAA)。
大马律师公会随后针对有关决定提出司法检讨,认为撤控及申请DNAA的决定应接受法院审查。案件一路上诉后,最终来到联邦法院。
联邦法院指出,本案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当涉及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下律政司的检控酌情权时,法院究竟应设下多高的司法检讨准入门槛。
法官也指出,高庭与上诉庭此前对相关门槛采取不同标准,因此有必要由联邦法院进一步厘清法律原则。
此次获准上诉的法律问题还包括:律政司决定提控、终止或撤销刑事程序是否可以接受司法检讨;若可以,申请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2021年“孙德拉拉祖案”所确立的两阶段测试,是否属于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原则。
此外,联邦法院也将审理,在刑事审讯进行期间,或DNAA仍有效的情况下,能否透过司法检讨挑战撤控或申请DNAA的决定,以及相关做法是否会涉及干预刑事法庭的司法管辖权。
不过,阿末扎希提出的另一项法律问题则未获准,即较低的司法检讨门槛是否会导致更多类似挑战,并进一步影响律政司行使检控权。
此前,上诉庭于5月7日一致裁定,大马律师公会可以继续推动有关司法检讨。上诉庭认为,律师公会提出的挑战并非无理或带有滋扰性质,所涉及的问题具有严肃性及可争辩空间,因此应交由法院进行完整审理。
上诉庭当时也指出,律师公会挑战的是律政司作出DNAA申请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并非借司法检讨途径间接推翻刑事法庭所作出的DNAA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