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最可怕的不是偷走多少钱,而是偷到最后,连人民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一个国家最危险的时刻,不是爆发贪污丑闻的时候,而是贪污丑闻已经无法让人民感到震惊的时候。
从一马公司(1MDB)丑闻,到各类涉及政府工程、公共采购及执法机构的贪污案件,国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新闻:今天有人被调查,明天有人被逮捕,后天又爆出另一宗案件。新闻不断更新,涉案金额越来越惊人,但社会的愤怒却未必能够维持多久。
更讽刺的是,当政治人物涉及贪污指控时,部分支持者首先关心的不是公帑有没有被滥用,而是被调查的人属于哪个阵营。如果是政敌,立即要求严惩;如果是自己支持的领袖,就开始强调政治迫害、选择性提控,甚至替对方寻找各种理由开脱。
这才是我国反贪路上最令人担忧的现象。贪污不再单纯是法律与道德问题,反而逐渐变成政治立场问题。一个人是否应该受到追究,竟然可以因为他穿着什么颜色的党服,而出现完全不同的判断标准。
我们必须承认,贪污能够长期存在,绝对不只是因为几个官员贪得无厌,而是整个社会对权力与利益的关系过于宽容。
选举期间,有人派钱派礼物,部分选民欣然接受;申请执照遇到困难,有人宁愿花钱找关系;工程招标不够透明,有人认为这是行业惯例。更令人无奈的是,当有人拒绝同流合污,反而可能被嘲笑不懂变通。
当走后门被视为本事,守规矩被当成愚蠢,一个国家的制度又怎么可能真正廉洁?
当然,不能把所有责任推给人民。真正掌握公共资源、审批权力及政策决定权的,是政府与相关机构。权力越大,接受监督的责任就应该越重。普通人为了几十令吉的交通罚单必须承担后果,掌握数百万甚至数亿令吉公共资金的人,更没有理由享有特殊待遇。
问题是,马来西亚历届政府几乎都把反贪挂在嘴边。竞选时承诺改革,执政后强调廉洁,遇到丑闻时保证彻查。然而,人民真正需要的,从来不是更多漂亮口号,而是能够约束任何执政者的制度。
反贪不能只靠一位首相的决心,更不能依赖执政联盟的政治需要。今天的政府可以承诺廉洁,但如果制度没有改变,明天换了另一批人掌权,同样的问题仍然可能重演。
尤其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每次重大贪污案件曝光后,社会讨论往往集中在谁被捕、谁被提控,却很少持续追究原本负责监督的制度究竟在哪里失灵?
如果一项公共工程能够在层层审批下出现严重问题,如果巨额资金可以在多个环节中流失,那么责任就不应该只停留在最后被抓到的人身上。审批机制、内部审计、利益申报及监督程序,都必须接受检讨。否则,抓走一个贪官,却留下制造贪官的环境,下一宗丑闻不过是时间问题。
更重要的是,反贪也不能沦为政治报复的工具。任何人面对指控,都有权获得公平调查及审讯。涉嫌贪污不等于已经犯罪,但政治地位同样不应该成为逃避调查的保护伞。
真正令人信服的反贪制度,应该做到无论谁执政、谁在野,法律标准都一样。今天能够调查反对党领袖,明天也必须有能力独立调查执政党高层。只有这样,人民才不会每逢有人被提控,就怀疑背后是否存在政治盘算。
一马公司丑闻留下的教训,不应该只是某些政治人物的兴衰,更应该让我们明白,当权力缺乏有效制衡,国家可能付出多么沉重的代价。
最荒谬的情况,莫过于国家已经经历过如此重大的丑闻,人民却仍然必须担心下一宗类似事件会不会再次发生。
马来西亚并不缺反贪口号,也不缺高调宣布的调查行动。我们真正缺乏的,是一种让任何掌权者都不敢轻易伸手的制度,以及一种不愿再替贪污寻找借口的社会态度。一个国家如果连贪污都必须分敌我,所谓改革就永远只能停留在政治演讲里。
我们不需要等到第二宗1MDB丑闻爆发才再次痛骂贪官、要求改革。因为到了那个时候,损失的可能又是数以亿计的公帑,而最终承担代价的,依然是每天努力工作、依法纳税的普通人民。
反贪最讽刺的地方,就是每个人都痛恨贪官,却未必愿意谴责自己支持的那个。只要这种双重标准一天不改变,贪污就永远不会真正失去生存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