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浏阳发生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一名9岁儿童骑自行车突然横穿机动车道,与后方摩托车发生碰撞,最终造成3人受伤,其中摩托骑士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警方调查后认定,9岁儿童未靠道路右侧骑行,转弯前也没有减速或示意,加上未满12岁便骑自行车上公共道路,因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摩托骑士则因无驾驶执照、车辆未定期检验、违规载人及未确保安全驾驶,被认定承担次要责任;摩托车乘客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无需承担责任。
事故造成摩托骑士多处受伤,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及残疾赔偿等损失超过10万元人民币。双方多次协商赔偿未果,骑士最终将儿童及其监护人告上法院。
案件初期,儿童家长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为由拒绝赔偿,也不接受事故责任认定。法院其后多次调解,家长最终同意承担责任。
双方最后达成协议,由儿童监护人一次性赔偿4万2000元人民币,约2万5000令吉,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及精神损害等费用。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并不代表可以因为“年纪小”免责,监护人依法仍须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中国法律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公共道路骑自行车,家长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及看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