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王室与宪政风波再掀新发展!代表森州“四大酋长”的律师今日宣布,撤回在吉隆坡高等法庭提出的强制令(Mandamus)申请;有关申请原本是要求森州务大臣签署涉及罢黜森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里兹殿下的宣言。
有关案件原定今日在吉隆坡高庭进行案件提控,惟四大酋长决定撤回有关司法程序。代表律师艾米鲁沙里夫丁指出,由于原本要求州务大臣签署有关宣言的诉求已经完成,因此继续推动强制令申请已无必要,并已成为“学术性问题”(academic)。
据他指出,涉及罢黜端姑慕里兹的宣言已经完成签署,并获得森州政府于9月15日召开的森州行政议会集体决定承认及确认。
他说,森州政府随后于9月21日通过州务大臣致函马来统治者理事会(Majlis Raja-Raja),正式通知有关决定。
“州务大臣已经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2)条文履行其宪法职责,因此没有必要继续推动有关强制令申请。”
艾米鲁沙里夫丁进一步指出,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40(1)条,以及《联邦宪法》第38(1)条及第五附表第2节的相关规定,其一方认为,端姑慕里兹退位及东姑纳扎鲁丁获选为森州最高统治者的相关程序已经完成。
他据此主张,东姑纳扎鲁丁目前已是森州合法统治者,并是代表森州出席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合法成员。
他强调,州务大臣已经完成有关宪法职责,因此原本要求州务大臣签署宣言的司法申请已经失去继续进行的必要。
“基于原有强制令申请所要求的事项已经完成,四大酋长因此决定撤回有关案件。”
据了解,这项司法审查申请是由4名自称“四大酋长”的人士提出,原本要求法院下令州务大臣签署相关罢黜宣言,并寻求进一步确认东姑纳扎鲁丁为森州第12任最高统治者。
不过,森州王室地位争议目前仍未完全落幕。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DKU)此前已重申,端姑慕里兹仍是森州合法最高统治者,并质疑4月19日的罢黜宣言是否符合州宪法规定的强制程序。
与此同时,吉隆坡高等法庭今日已允许四名申请人撤回有关司法程序,并禁止他们就相同事项重新提出申请。
因此,这场围绕端姑慕里兹退位、东姑纳扎鲁丁继位,以及《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条程序的宪政争议,仍存在相互对立的法律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