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森美兰州务大臣已签署有关罢黜州最高统治者的宣言,代表森州“四大酋长”(Undang Yang Empat)的律师表示,早前入禀吉隆坡高庭的强制令申请已失去继续审理的实际意义,因此决定撤回案件。
代表“四大酋长”处理案件的律师艾米鲁沙里富丁指出,相关强制令原定今日在吉隆坡高庭进行聆讯及案件管理,但随着森州务大臣于今年8月3日完成签署《罢黜最高统治者宣言》,申请方所要求采取的行动已经完成。
一份由东姑纳扎鲁丁秘书向媒体发出的文告指出,有关强制令申请因此已成为所谓“学术性问题”(academic),即案件所寻求的实际结果已经出现,没有继续要求法院发出命令的必要。
根据文告,森州行政议会随后于9月15日通过集体决定,对有关罢黜宣告作出正式确认;州务大臣也于9月21日致函马来统治者理事会,通知有关决定。
文告进一步声称,涉及端姑慕里兹退位以及选出已故端姑嘉化之子东姑纳扎鲁丁的相关程序,已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40(1)条文、联邦宪法第38(1)条文,以及第五附表第2节完成。
文告也据此主张,东姑纳扎鲁丁目前是森美兰州合法统治者,并有资格代表森州出席马来统治者理事会。
艾米鲁沙里富丁重申,森州务大臣已履行《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2)条文所涉及的宪法职责,因此“四大酋长”早前透过司法程序要求完成的事项已经落实,强制令案件没有继续进行的必要。
这场涉及森州宫廷及统治者地位的争议仍受到关注,不过有关文告对统治者地位及相关宪法程序的主张,均属于相关方面所提出的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