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退休人士8年前误信“警察来电”,被指卷入洗钱案后,按照对方指示分两次汇出110万令吉,结果巨款最终流入一名女子账户。43岁女被告今日承认两项控罪,被判罚款2万4000令吉。
被告Chin Chew Woon目前失业,她今日在地庭认罪后,法官莫哈末伊玛米阿末也下令,若无法缴付有关罚款,须入狱24个月。
案情显示,66岁男事主当年接获一通电话,对方自称警员,并声称事主涉及洗钱案件,需要配合所谓“调查”。
事主在对方指示下,于2018年12月26日及27日,分别把50万令吉和60万令吉存款汇入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总额达到110万令吉。
对方当时声称,有关款项只是为了配合调查。
不过,事主之后尝试再次联络有关人士,希望取回款项时,却发现已经无法联系对方,才惊觉可能受骗。
警方调查后发现,接收有关110万令吉款项的银行账户,登记在被告名下。
调查也显示,被告无法就这两笔大额交易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最终因此面对两项控状。
她被控于2018年12月26日及27日,在吉隆坡十五碑一家银行,把分别属于事主的50万令吉及60万令吉款项转入自己名下账户。
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424条文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阿妮丝哈基玛依布拉欣向法庭要求判处具有警惕作用的刑罚,并强调事主蒙受的损失数额庞大,同时我国诈骗案件持续发生,法庭有必要发出明确警讯。
控方也要求刑罚能够让被告引以为戒,避免日后再犯。
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则向法庭求情,希望获得较轻刑罚。
她表示,自己目前没有工作,同时需要承担两名孩子、母亲及生病家婆的生活与照顾责任。
法庭最终判她罚款2万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24个月监禁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