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缅甸籍罗兴亚难民3年前在吉隆坡华联花园与一名80岁华裔水果小贩发生争执后,涉嫌持刀刺死老翁;被告今日在高庭承认误杀罪,最终被判监禁16年。
高庭法官拿督阿斯兰再努丁今早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作出判决,并谕令刑期从被告落网日,即2023年9月28日起算。
29岁的被告索菲胡松原本面对谋杀罪指控,案件移交高庭审理后,辩方提交陈情书,获控方接纳,最终改以误杀罪提控。
被告早前已承认,他于2023年9月26日傍晚约6时30分,在吉隆坡华联花园一间排屋单位内,导致当年80岁的死者饶朝昌(译音)死亡,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即误杀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30年监禁及罚款。
根据案情,警方于案发当晚约7时40分接获投报,指一名华裔男子在案发地点遭刺伤。
警方赶抵现场后,发现饶朝昌浑身是血,倒卧在一所住宅门口,随后展开调查。
调查显示,死者案发当天曾前往有关地点取水果,准备带出外售卖,期间与被告发生冲突。
辩方在书面陈词中指出,有关住宅单位是被告租住的住家,被告与印尼籍妻子在案发前约4天才搬入。
辩方称,被告案发前曾到杂货店购物并喝下数罐啤酒,返回住家时看见死者正在屋前取物。
据辩方说法,死者当时认为被告并非合法租客,因此要求他离开,并在现场与被告发生口角及阻止他进入屋内。
双方随后发生争执,被告在情绪激动下拿起放在屋外鞋架上的一把刀,并刺向死者,最终导致对方死亡。
辩方强调,被告并非有预谋犯案,而是在争执及愤怒情绪下酿成命案。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威尼斯古马陈词时指出,被告案发时26岁,此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因此要求法庭判处12至13年监禁。
律师也指出,被告是向联合国难民署登记的难民,于2014年离开缅甸来到马来西亚,希望在当地工作并养活自己及仍留在缅甸的家人。
他表示,被告与妻子育有一名2岁孩子,同时还有3名妹妹,其中两名分别20岁及15岁的未婚妹妹目前也在马来西亚,因此被告是家中的经济支柱。
律师补充,被告在获控方提出以误杀作为交替控罪后,立即认罪,使案件无需经过完整审讯即可结案,也节省了法庭审理时间及司法资源。
他也说,被告作为初犯,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已在监狱服刑期间保持良好行为。
最终,高庭判处被告监禁16年,刑期从2023年9月28日被捕当天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