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计划在2027年财政预算案推出更积极措施,推动私人界提高员工薪资,马来西亚上市公司联合会(FPLC)表示,企业界认同员工应合理分享经济增长成果,但不赞成政府以“施压”方式要求私人企业全面加薪。

FPLC总会长丹斯里苏进权指出,具备盈利能力及经营表现良好的企业,确实应考虑改善员工薪酬待遇;不过,工资属于企业长期财务承诺,政府不应仅根据全国生产力数据或少数高盈利企业的情况,推定所有私人企业都有相同的加薪能力。

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日前表示,部分企业每年取得数十亿令吉盈利,但员工薪资仍停留在1700令吉水平;若现有措施不足,政府将采取更积极的法律及政策手段推动加薪。

苏进权认为,若有企业长期取得高额盈利,却没有合理改善员工待遇,政府可根据实际数据与相关企业展开讨论,而不是假设所有企业都有相同的加薪能力。

他指出,上市公司、跨国企业、本地中小型企业及政府工程承包商,在利润率、现金流及经营环境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工资政策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他也促请政府在2027年财政预算案推出任何相关措施前,先公布政策评估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有关措施可能对企业经营和就业市场造成的影响。

苏进权同时认为,政府必须进一步厘清“生产力提高”的定义。

他指出,企业产值增加并不一定完全来自员工生产力提升,也可能源自机械化、人工智能(AI)、厂房扩建、并购或其他资本投资。

因此,若没有区分生产力增长的具体来源,单纯按照企业产值增幅要求调整员工薪资,可能导致政策判断出现偏差。

他也促请政府进一步说明,所谓更积极或更强硬的措施,究竟是针对最低薪金、毕业生起薪、整体工资增长,还是高盈利企业的薪酬分配。

“这些政策目标并不相同。若将不同目标混为一谈,企业将难以规划人力成本,投资者也难以评估政策对公司盈利及未来投资的影响。”

苏进权指出,政府在要求私人企业提高薪资的同时,也应检视政府及官联机构与私人界之间的交易方式,包括政府合约价格、付款期限,以及最低薪金调整后,长期服务合约是否能够同步检讨。

他举例,如果政府或官联机构要求承包商提高员工薪资,却继续沿用多年前的合约价格,甚至出现延迟付款情况,企业将面对额外现金流压力。

“若政府或官联机构要求承包商加薪,却继续沿用数年前的合约价格,甚至延迟付款,企业要从何处取得额外现金?”

苏进权建议,政府可利用税务及财务数据,为高盈利企业制定客观门槛,再与相关行业协商工资增长、利润分享或员工奖励机制,而非向所有企业发出概括性的加薪压力。

他强调,提高人民收入是政府与企业的共同目标,但相关政策应建立在数据、协商及企业实际支付能力之上。

“政府应创造企业加薪的条件,而不是先假定企业不愿加薪,再以法律施压。”

他认为,只有稳定、透明及可预测的政策环境,才能让企业持续投资、扩充业务,并进一步创造薪资水平更高的就业机会。

财政部目前的《2027年预算案前期声明》已将“体面工资”及通过提升生产力推动可持续工资增长列为重点,并强调工资增长需要与生产力提升相配合。2027年财政预算案预计于10月9日在国会提呈。

上一则新闻雷雨警报覆盖扩大 多州慎防强风豪雨
下一侧新闻华裔男经营无牌钱庄助洗钱 3年经手逾2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