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为了争夺墓地的土地纠纷,最后竟演变成泼漆、砸墓、挖坟及藏匿骨瓮的刑事案件。台湾新北市八里区福德纪念宝塔中心负责人郭国辉,为了取得附近一块约400坪家族墓地,涉嫌找人破坏墓园设施,甚至将墓主家属已故长辈的骨瓮取走,企图向对方施压卖地。
这块土地是陈姓女子家族早年以1000万元新台币(约128万令吉)购入。由于受到法规限制,实际作为墓地使用的面积仅占土地一部分,其余范围具有发展空间,因此引起郭国辉收购兴趣,希望扩大宝塔及周边设施。
郭国辉起初透过从事整墓工作的杨姓男子,与陈家接洽购买土地,不过遭到拒绝。
收购不成后,郭国辉被指找上具有天道盟济公会背景的张姓男子,对有关家族墓地展开一连串破坏,包括泼漆、砸毁墓碑,甚至直接挖开坟墓,把陈姓女子已故高姓公公的骨瓮带走并藏匿。
警方调查认为,这些行为是为了迫使陈家承受压力,最终同意出售土地。
陈姓女子不堪祖坟不断遭到破坏,随后报警求助。警方掌握证据后,于2024年前往张姓男子位于八里的住家展开拘捕行动。
当时,张男的哥哥见警方上门后从后门离开。警方将张男带回调查后,同一天却传出其哥哥被发现倒卧田间,发现时已经死亡。
约一个月后,张男的舅舅也突然死亡。两宗死亡事件的具体原因并未在报道中交代,目前也没有证据显示两人的死亡与毁墓案件存在直接关系,因此只能视为发生在案件调查期间的巧合事件。
至于郭国辉,则于2024年7月9日遭警方拘提,隔天被检方申请羁押禁见获准。
他在羁押期间曾传出精神状态不稳定。检方在完成主要证据搜集后,将案件提起公诉并移交法院审理。
案件移审时,郭国辉向法官承认控罪,并以身体状况欠佳为由申请交保。
其辩护律师也向法庭表示,郭国辉愿意修复遭破坏的墓碑、支付精神赔偿,同时协助处理墓穴修复等事宜。
士林地方法院于同年9月4日认为,虽然郭国辉涉及的行为严重,而且他的部分说法与同案张姓被告存在出入,不过案件侦查已经结束,相关证据也已完成搜集,因此认为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最终裁定以15万元新台币(约1万9300令吉)交保。
案件进入审理后,郭国辉一审最终因发掘坟墓并盗取遗骨,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参与砸墓的张姓男子则被判监6个月。不过案件定谳后,他迟迟没有前往报到执行刑罚,之后再遭地检署发布通缉。

